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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助學金資訊
113年度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機制
方案 | 輔導面向 | 輔導機制 | 編號 | 獎勵助學金名稱 | 申請條件 | 獎助學金金額(元) | 主要受理與審核單位 |
基礎輔導 | 學業面 | 安心就學計畫 | 1 | 品學兼優獎勵 | 1.優秀拔尖獎勵金:「經濟不利學生」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、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),完成輔導服務時數20小時及紀錄表。優秀拔尖獎勵金為15,000元。 2.潛力激發獎勵金:「經濟不利學生」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、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),完成輔導服務時數20小時及紀錄表。潛力激發獎勵金為10,000元。 3.希望激進獎勵金:「經濟不利學生」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、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),完成輔導服務時數20小時及紀錄表。希望激進獎勵金為8,000元。 註: 1.凡領有校內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申請品學兼優獎勵。 2.品學兼優和學習進步獎勵每人每一學期僅能擇一申請。 3.預算額度不足時,依成績順序優先獎勵。 |
優秀拔尖獎勵金15,000元;潛力激發頒發獎金10,000元;希望激進頒發獎勵金8,000元。 | 教務處 |
基礎輔導 | 學業面 | 2 | 學習進步獎勵 | 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兩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進步2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、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),完成輔導服務時數10小時及紀錄表。 註: 1.品學兼優和學習進步獎勵每人每一學期僅能擇一申請。 2.預算額度不足時,依進步分數優先獎勵。 |
每學期每人獎勵5,000元。 | 教務處 | |
特色輔導 | 學業面 | 專業伴 學計畫 |
3 | 自學計畫補助 | 「經濟不利學生」由班級導師輔導,擬定自學目標與自學計畫,需完成學習輔導成果報告,並依據落實情形進行成果發表後,依據報告狀況給予補助金。 註:相同計畫不得於重複申請校內其他計畫補助。 |
執行完成每人獎勵最高6,000元;另外,本校將於學期末舉辦自學計畫分享會,進行學習分享者,每人獎勵最高2,000元。 | 教務處 |
基礎輔導 | 職涯面 | 4 | 職場體驗暨 證照獎勵 |
1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自主連結校內外在地企業、社區組織、公益團體與機構,透過參訪、見習、工作坊等方式進行職場體驗學習,並鼓勵其考取專業證照。 2.本計畫需參與輔導課程時數10小時,並完成輔導課程紀錄表,依據學習狀況以及證照考取情形給予獎助金。 3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可參與教務處學涯中心舉辦之「職涯探索營隊」、「職涯探索課程」、「企業參訪」、「企業說明會」、「證照班」等課程累積時數。 註: 凡有學分、微學分、通識涵養活動、課程,時數不予認列。 |
職場學習累積10小時者,每人獎勵最高8,000元;考取證照者,每人獎勵最高6,000元。 | 教務處 | |
特色輔導 | 學業面 | 5 | 體驗學習支持補助 | 1.針對班級導師輔導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參與校外實務競賽、專題競賽或研討會之學習心得報告,優異者提供獎勵。 2.參與本計畫需完成輔導學習心得報告,依據報告狀況給予補助金。 註: 相同學習活動不得於重複申請補助。 |
每人獎勵最高8,500元。 | 教務處 | |
基礎輔導 | 學業面 | 6 | 學伴支持課業共學補助 | 1.經由班級導師確認,由2人(含)以上組成學習學伴,一個月至少進行20小時的輔導服務共學。 2.一次申請一個月,若前月執行次數未達標準,將取消隔月申請資格。 3.申請者請於每月5日前繳交上月份日誌,例如繳交4月共學日誌最晚需於3月5日前上傳至系統表單。 註: 1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可每月擇一身分,教導者限一科,受教者最多三科。 |
教導者每月每人獎勵最高3,000元;受教者每月每人獎勵最高1,000元。 | 教務處 | |
特色輔導 | 職涯面 | 跨域勤 學計畫 |
7 | 跨域自學獎勵 | 1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參與校內外辦理之跨域課程、講座與營隊,並撰寫學習成果,累積跨域自學素養,依據學習狀況給予獎助學金。 2.本計畫需參與輔導課程時數10小時,並完成輔導課程紀錄表後,核發獎勵金。 註:凡有學分、微學分、通識涵養活動、課程,時數不予認列。 |
跨域自學累積10小時者,每人獎勵最高8,000元。 | 教務處 |
特色輔導 | 職涯面 | 在地共學計畫 | 8 | 在地專業學習補助 | 1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自主進行在地專業課程學習,將所學貢獻於社區組織、公益團體或機構者,且將在地學習歷程建檔。 2.本計畫需參與輔導課程時數10小時,並完成輔導課程紀錄表後,核發補助金。 註:凡有學分、微學分、通識涵養活動、課程,時數不予認列。 |
完成10小時課程時數,每人獎勵最高8,000元。 | 教務處 |
基礎輔導 | 學業面 | 課業輔導 | 9 | 楊梓濱 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|
由導師、系主任或院長輔導後,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,家境清寒者皆可申請。 | 每學期獎勵弱勢學生10,000元。 | 學務處 |
基礎輔導 | 學業面 | 10 | 謝劍 名譽教授獎學金 |
由導師、授課老師、系主任或院長輔導後,修讀人類學相關課程,該科成績達85分以上,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。 | 每學期獎勵學生6,000元。 | 學務處 | |
基礎輔導 | 學業面 | 11 | 梅曉珮 女士紀念助學金 |
由導師、授課老師、系主任、院長輔導或參與各項輔導課程、活動或講座,在校前一學期成績達7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。 | 每學期獎勵學生10,000元。 | 學務處 | |
基礎輔導 | 學業面 | 12 | 佛光大學學士班佛光助學金 | 為減輕經濟不利學生經濟負擔,使其安心地就讀本校學士班。 |
每學期補助學生10,000~20,000元。 | 學務處 | |
基礎輔導 | 學業面 | 13 | 佛光大學書卷獎 獎學金 |
由導師、授課老師、系主任、院長輔導或參與各項輔導課程、活動或講座後,學業成績與操行及各方面表現優異。 | 每學期獎勵學生5,000元。 | 各系所與學務處 | |
基礎輔導 | 生活面 | 生活經濟輔導 | 14 | 佛光大學鹹菜會濟助金、溫馨餐卷 | 本校學士班學生符合以下資格學生: 1.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。 2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。(極重度/重度/中度/輕度) 3.低收入戶學生。 4.中低收入戶學生。 5.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,符合教育部核發助學金學生。 |
1.濟助金發放每生每次為3,000元,一學期至多補助4次。 2.透過鹹菜會經費給予經濟弱勢學生校內餐廳抵用折扣券以及補助金。 3.餐券面值:每人面值600元,每張面額20元,共計30張抵用折扣券。 |
學務處 |
基礎輔導 | 生活面 | 15 | 免費住宿學生生活服務學習 補助 |
1.學符合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(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)之低收入戶學生(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補助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者) 2.為培養學生獨自自主精神,並厚植弱勢學生畢業後就業能力,學校給予經濟弱勢學生服務輔導學習之活動機會,並提供學生生活補助之支持。 |
每人補助10,000元。 | 學務處 | |
基礎輔導 | 生活面 | 16 | 佛光大學生活 助學金 |
1.本校學士班學生符合以下資格學生可申請,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經學習單位晤談等,認定確有經濟困難。 2.為培養學生獨自自主精神,並厚植弱勢學生畢業後就業能力,學校給予經濟弱勢學生服務輔導學習之活動機會,並提供學生生活補助之支持。 |
每生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新臺幣6,000元,每學期以核發4個月為原則。 | 學務處 |
(*本處保有修改計畫內容的權利。*)
各式相關連結
►各式申請表下載專區:https://pse.is/4qpv3t
►113-1申請獎補助資料上傳: https://forms.gle/XYNNsV56RBJM8m9N8
具有相關身分但無減免,需另外上傳證明文件
► 113-1身分證明文件上傳:https://forms.gle/QnNkvUHwGTcov6y5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