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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助學金資訊


113年度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機制
方案 輔導面向 輔導機制 編號 獎勵助學金名稱 申請條件 獎助學金金額(元) 主要受理與審核單位
基礎輔導 學業面 安心就學計畫 1 品學兼優獎勵 1.優秀拔尖獎勵金:「經濟不利學生」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、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),完成輔導服務時數20小時及紀錄表。優秀拔尖獎勵金為15,000元。
2.潛力激發獎勵金:「經濟不利學生」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、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),完成輔導服務時數20小時及紀錄表。潛力激發獎勵金為10,000元。
3.希望激進獎勵金:「經濟不利學生」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、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),完成輔導服務時數20小時及紀錄表。希望激進獎勵金為8,000元。

註:
1.凡領有校內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申請品學兼優獎勵。
2.品學兼優和學習進步獎勵每人每一學期僅能擇一申請。
3.預算額度不足時,依成績順序優先獎勵。
優秀拔尖獎勵金15,000元;潛力激發頒發獎金10,000元;希望激進頒發獎勵金8,000元。 教務處
基礎輔導 學業面 2 學習進步獎勵 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兩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進步2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、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),完成輔導服務時數10小時及紀錄表

註:
1.品學兼優和學習進步獎勵每人每一學期僅能擇一申請。
2.預算額度不足時,依進步分數優先獎勵。
每學期每人獎勵5,000元。 教務處
特色輔導 學業面 專業伴
學計畫
3 自學計畫補助 「經濟不利學生」由班級導師輔導,擬定自學目標與自學計畫,需完成學習輔導成果報告,並依據落實情形進行成果發表後,依據報告狀況給予補助金。

註:相同計畫不得於重複申請校內其他計畫補助。
執行完成每人獎勵最高6,000元;另外,本校將於學期末舉辦自學計畫分享會,進行學習分享者,每人獎勵最高2,000元。 教務處
基礎輔導 職涯面 4 職場體驗暨
證照獎勵
1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自主連結校內外在地企業、社區組織、公益團體與機構,透過參訪、見習、工作坊等方式進行職場體驗學習,並鼓勵其考取專業證照。
2.本計畫需參與輔導課程時數10小時,並完成輔導課程紀錄表,依據學習狀況以及證照考取情形給予獎助金
3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可參與教務處學涯中心舉辦之「職涯探索營隊」、「職涯探索課程」、「企業參訪」、「企業說明會」、「證照班」等課程累積時數。

註:
凡有學分、微學分、通識涵養活動、課程,時數不予認列。
職場學習累積10小時者,每人獎勵最高8,000元;考取證照者,每人獎勵最高6,000元。 教務處
特色輔導 學業面 5 體驗學習支持補助 1.針對班級導師輔導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參與校外實務競賽、專題競賽或研討會之學習心得報告,優異者提供獎勵。
2.與本計畫需完成輔導學習心得報告,依據報告狀況給予補助金。

註:
相同學習活動不得於重複申請補助。
每人獎勵最高8,500元。 教務處
基礎輔導 學業面 6 學伴支持課業共學補助 1.經由班級導師確認,由2人(含)以上組成學習學伴,一個月至少進行20小時的輔導服務共學。
2.一次申請一個月,若前月執行次數未達標準,將取消隔月申請資格。
3.申請者請於每月5日前繳交上月份日誌,例如繳交4月共學日誌最晚需於3月5日前上傳至系統表單。

註:
1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可每月擇一身分,教導者限一科,受教者最多三科。
教導者每月每人獎勵最高3,000元;受教者每月每人獎勵最高1,000元。 教務處
特色輔導 職涯面 跨域勤
學計畫
7 跨域自學獎勵 1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參與校內外辦理之跨域課程、講座與營隊,並撰寫學習成果,累積跨域自學素養,依據學習狀況給予獎助學金。
2.本計畫需參與輔導課程時數10小時,並完成輔導課程紀錄表後,核發獎勵金。

註:凡有學分、微學分、通識涵養活動、課程,時數不予認列。
跨域自學累積10小時者,每人獎勵最高8,000元。 教務處
特色輔導 職涯面 在地共學計畫 8 在地專業學習補助 1.「經濟不利學生」自主進行在地專業課程學習,將所學貢獻於社區組織、公益團體或機構者,且將在地學習歷程建檔。
2.本計畫需參與輔導課程時數10小時,並完成輔導課程紀錄表後,核發補助金。

註:凡有學分、微學分、通識涵養活動、課程,時數不予認列。
完成10小時課程時數,每人獎勵最高8,000元。 教務處
基礎輔導 學業面 課業輔導 9 楊梓濱
先生紀念獎助學金
由導師、系主任或院長輔導後,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,家境清寒者皆可申請。 每學期獎勵弱勢學生10,000元。 學務處
基礎輔導 學業面 10 謝劍
名譽教授獎學金
由導師、授課老師、系主任或院長輔導後,修讀人類學相關課程,該科成績達85分以上,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。 每學期獎勵學生6,000元。 學務處
基礎輔導 學業面 11 梅曉珮
女士紀念助學金
由導師、授課老師、系主任、院長輔導或參與各項輔導課程、活動或講座,在校前一學期成績達7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。 每學期獎勵學生10,000元。 學務處
基礎輔導 學業面 12 佛光大學學士班佛光助學金 為減輕經濟不利學生經濟負擔,使其安心地就讀本校學士班。
每學期補助學生10,000~20,000元。 學務處
基礎輔導 學業面 13 佛光大學書卷獎
獎學金
由導師、授課老師、系主任、院長輔導或參與各項輔導課程、活動或講座後,學業成績與操行及各方面表現優異。 每學期獎勵學生5,000元。 各系所與學務處
基礎輔導 生活面 生活經濟輔導 14 佛光大學鹹菜會濟助金、溫馨餐卷 本校學士班學生符合以下資格學生:
1.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。
2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。(極重度/重度/中度/輕度)
3.低收入戶學生。
4.中低收入戶學生。
5.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,符合教育部核發助學金學生。
1.濟助金發放每生每次為3,000元,一學期至多補助4次。
2.透過鹹菜會經費給予經濟弱勢學生校內餐廳抵用折扣券以及補助金。
3.餐券面值:每人面值600元,每張面額20元,共計30張抵用折扣券。
學務處
基礎輔導 生活面 15 免費住宿學生生活服務學習
補助
1.學符合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(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)之低收入戶學生(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補助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者)
2.為培養學生獨自自主精神,並厚植弱勢學生畢業後就業能力,學校給予經濟弱勢學生服務輔導學習之活動機會,並提供學生生活補助之支持。
每人補助10,000元。 學務處
基礎輔導 生活面 16 佛光大學生活
助學金
1.本校學士班學生符合以下資格學生可申請,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經學習單位晤談等,認定確有經濟困難。
2.為培養學生獨自自主精神,並厚植弱勢學生畢業後就業能力,學校給予經濟弱勢學生服務輔導學習之活動機會,並提供學生生活補助之支持。
每生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新臺幣6,000元,每學期以核發4個月為原則。 學務處

(*本處保有修改計畫內容的權利。*)

各式相關連結
►各式申請表下載專區:https://pse.is/4qpv3t
113-1申請獎補助資料上傳: https://forms.gle/XYNNsV56RBJM8m9N8

具有相關身分但無減免,需另外上傳證明文件
113-1身分證明文件上傳:https://forms.gle/QnNkvUHwGTcov6y5A